白酒怎么避稅,關于銷售白酒如何計稅

1,關于銷售白酒如何計稅

白酒是復合計稅吧 出了要按3%的稅率增收外,還要加上沒斤0.5元的從量計征稅 要繳納消費稅 是的 小規模納稅人的增值稅率是3%

關于銷售白酒如何計稅

2,品牌白酒請問需要交那些稅或者我怎么合理避稅

銷售公司,委托白酒生產廠家加工,只是經銷。大型的,一般納稅人,交增值稅。小型的,營業稅。

品牌白酒請問需要交那些稅或者我怎么合理避稅

3,然后我自己要OEM自己的品牌白酒請問需要交那些稅或者我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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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稅這個問題你可以交給原廠家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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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白酒消費稅政策

中國對白酒行業征收的稅主要是消費稅,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包括20%的從價稅率和0.5元/斤的從量稅。而為了改變此現狀,刺激國內消費與推動節能減排是中國改善國內經濟結構和質量的重要措施。而調整白酒行業消費稅,最主要是為拉動消費。并且此次調整將針對“從價稅”,按照“稅率不變,計稅價格調整”的思路,稅率仍為20%保持不變,但針對此前白酒企業通過設立自家銷售公司避稅的情況,核定計稅價格,從嚴征收。《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租賃所得;(八)財產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5,宣告國家對一些白酒生產企業的避稅行為吹響

B 消費稅是國家相關部門依法征收的,體現了稅收的強制性,①當選。材料中國家的相關措施并不能改變稅收的固定性,②錯誤。提高白酒消費稅會使這些商品價格上調,進而影響居民消費方向,③當選。稅收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基本形式,國家提高白酒消費稅有利于增加財政收入,④當選。
支持一下感覺挺不錯的

6,白酒消費稅如何征收

一、正面回答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高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含70%以上的,稅務機關暫不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70%以下的,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由稅務機關根據生產規模、白酒品牌、利潤水平等情況在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50%至70%范圍內自行核定。二、分析對白酒行業征收的稅主要是消費稅,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包括20%的從價稅率和0、5元每斤的從量稅。而為了改變此現狀,刺激國內消費與推動節能減排是中國改善國內經濟結構和質量的重要措施。而調整白酒行業消費稅,最主要是為拉動消費。并且此次調整將針對從價稅,按照稅率不變,計稅價格調整的思路,稅率仍為20%保持不變,但針對此前白酒企業通過設立自家銷售公司避稅的情況,核定計稅價格,從嚴征收。 三、消費稅的計稅方法是什么1、從價定率,在從價定率計算方法下,應納稅額的計算取決于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和適用的稅率兩個因素。基本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額×適用稅率;2、從量定額,在從量定額計算方法下,應納稅額的計算取決于消費品的應稅數量和單位稅額兩個因素。基本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消費品銷售數量×適用稅額標準;3、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算,現行消費稅的征稅范圍中,只有卷煙、糧食白酒、薯類白酒采用復合計算方法。基本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銷售數量×定額稅率+應稅銷售數量×比率稅率;

7,我開個白酒代理經銷店 我要怎么樣能少交稅

店名稱用用酒行就行!
采取合理避稅的方法,但不要偷漏稅。
零售批發業是主要是國稅,一般是看你的經營狀況來核稅的,會看你的銷售報表(這個就有很大的文章在里面了,報表也是人做的嘛);如果用電腦管理,核稅時他們會進里面看記錄;如果都沒有(最好沒有),就會根據當地相似的同行繳納的數額來征收(各個地方的經濟水平差異還是很大的)。 其實,現實當中很大程度上還是有人情因素在里面的,不可能一碗水端平,人熟與否還是有很多差距的。

8,白酒生產企業從量消費稅如何規避

白酒企業消費稅的納稅籌劃: 3.1. 作為特定行業,白酒企業需要承擔很高的消費稅稅負,其納稅籌劃自然是以消費稅為主。分析消費稅的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應稅銷售額X比例稅率+應稅銷售量X定額稅率,比例稅率是20%,定額稅率是每0. 5kg0. 5元,這在稅法里規定的很明確,不存在籌劃空間,那么,影響應納稅額的因素就是應稅銷售量和計稅價格。因此,白酒企業消費稅的納稅籌劃就需要重點研究這兩個因索,主要籌劃方法有:3.1.1降低計稅價格降低計稅價格的籌劃降低計稅價格是消費稅納稅籌劃的最主要的方法。在稅率無法改變的情況下,降低計稅價格,也就.可以減少應納稅額,達到降低稅負、取得納稅收益的目的。降低計稅價格,第一步就是需要在組織機構的設立方面進行籌劃。按稅法規定,消費稅屬于價內稅,實行單一環節征收,酒類是在生產、委托加}和進口環節繳納,而在以后的批發、零售等環節中,由于價款中已包含消費稅,不必再繳納消費稅。在實踐中,很多白酒企業既有生產又有銷售,內部既有生產環節又有流通環節,這給消費稅籌劃帶來空問。通過將原生產企業“一分為二”,分離為生產和銷售兩個獨立核算的企業,就.此以解決降低計稅價格問題。“生產企業將產品低價出售給銷售企業,銷售企業再高價售出,將應在生產環節實現的毛利轉移到流通環節,生產環節就少繳納消費稅”但需要注意的是,分離出來的兩個企業,必須獨立核算、獨立納稅,這兩個企業之問在業務上是供銷關系,在產權上是關聯方。1)設立獨立核算的銷售機構。消費稅的納稅行為發生在生產領域(包括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而非流通領域或終極消費環節(金銀首飾除外)。因而,關聯企業中生產(委托加工、進口)應稅消費品的企業,在零售等特殊情況下,如果以較低但不違反公平交易的銷售價格將應稅消費品銷售給其獨立核算的銷售部門,則可以降低銷售額,從而減少應納消費稅稅額。而獨立核算的銷售部門,在銷售環節,只繳納增值稅,不繳納消費稅,可使集團的整體消費稅稅負下降,但增值稅稅負不變。例:某酒廠主要生產糧食白酒,產品銷售全國各地的批發商。按照以往的經驗,本市的一些商業零售戶、酒店、消費者每年到工廠直接購買的白酒大約1000箱。為了提高企業的盈利水平,企業在本市設立了一家獨立核算的白酒經銷部。該廠按照銷售給其他批發商的批發最低銷售價格400元/箱銷售給經銷部,經銷部再以每箱480元的價格對外銷售。糧食白酒適用消費稅稅率25%。按同期水平計算:上期應納消費稅為:1000 x480 x 25%=120000(元);本期應納消費稅為:1000 x400 x 25%=100000(元):節稅額為:20000元。這里應當注意:由于獨立核算的經銷部與生產企業之間存在關聯關系,按照《稅收征管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企業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與其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應當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不按照獨立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收取或者支付價款、費用,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進行合理調整。”因此,企業銷售給下屬經銷部的價格應當參照銷售給其他商家當期的平均價格確定,如果銷售價格“明顯偏低”,主管稅務機關將會對價格重新進行調整。 2)先銷售后入股。稅法規定,納稅人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換取生產資料和消費資料,投資入股或抵償債務等方面,應當按照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作為計稅依據。在實際操作中,當納稅人用應稅消費品換取貨物或者投資入股時,一般是按照雙方的協議價或評估價確定的,而協議價往往是市場的平均價。如果按照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作為計稅依據.顯然會加重納稅人的負擔。由此,我們不難看出,如果采取先銷售后入股(換貨、抵債)的方式.會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3)利用包裝物進行消費稅的稅收籌劃。現行制度規定:消費稅的計算方法有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兩種,對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應納稅額的應稅消費品.如果包裝物連同產品銷售,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也不論會計上如何處理,包裝物均應并入銷售額中計征消費稅。但如果包裝物并未隨同產品銷售,而是借給購貨力周轉使用,僅僅收取包裝物押金的話,只要此項押金在規定的時間內(一般為1年)退回,可以不并入銷售額計算納稅。因此,企業可以考慮在情況允許時采用出借包裝物的方式,一方面有助于減少計稅依據,降低稅收負擔,另一方面在歸還押金之前,企業可以占有這部分押金的利息。例如:某企業銷售商品100件,每件售價500元,其中含木質包裝箱價款50元。如果連同包裝物一并銷售。銷售額為50000元。若消費稅稅率為10%,應納消費稅稅額為:50000 x 100%=5000元。如果企業不將包裝物隨同消費品出售,而采用收取包裝物押金的方法,規定要求購貨方在1個月內退還,就可以節稅數百元。此外,企業還可以從銀行獲得這5000元押金所產生的利息。3.1.2降低計稅價格,第二步就是要合理確定生產企業對銷售企業的內部結算價格。理淪上說,計稅價格越低,應納消費稅額就越小,內部結算價格的確定當然也就是越低越好。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是獨立的納稅人,他們之間的交易定價按照一般的商業原則可自由商定,別人無權干涉。但由于是關聯企業,涉及避稅,其結果是減少了國家的稅收,國家會通過反避稅措施予以制裁。因此,內部結算價格的降低還是有一個限度的,不能無限度地任意降下去。但企業仍然存在制定比較低的結算價格的情形:(1)企業實行買斷品牌銷售時,通常不承擔銷售費用,定價一般不高,而目本身就是無關聯關系的獨立企業之間的交易。對于關聯的銷售企業,在主導產品的定價時也可以參照這個價格,不必定的很高。(2)白酒產品的市場定價自由度很大,生產廠家賦予其不同的內涵,可以定出不同的價格,同一個企業的兩個不同產品定價可以相差上千倍,不同企業之問的產品定價也一樣.可以相差數千倍,因此,生產企業給銷售企業定價是否合理沒有客觀的評價標準(3)關聯的銷售企業事實上也是生產企業的買斷銷售商,生產企業通常并不直接對外銷售,因此,定價是否偏低根本沒有參照對象。(4)目前整個白酒行業的平均利潤率很低,能夠保本經營就很不錯,所以生產企業一般只要保證不虧損,就說明其定價沒有瑕疵。 3.1.3降低計稅價格,第三步就是要盡.可能地降低生產企業的成本和費用如果生產企業的成本、費用本身比較高,定價顯然只能更高,否則,不符合商業慣例,稅務部門可以用反避稅的措施予以制裁,企業達不到納稅籌劃的目的。降低生產企業的成本和費用,僅僅通過正常的技術進步和加強管理,幅度是非常有限的,需要通過內部業務的調整,轉移部分成本和費用,具體有下面幾種途徑:(1)生產無直接關系的成本費用,開支不由生產企業負擔。很多,;生產沒有直接關系的成本和費用如財務費用、管理費用,由于歷史和管理的原因,發生后由生產企業來負擔,使其整體的成本和費用降低不下來。對這些費用應盡量通過生產企業之外的關聯企業去辦理并承擔。(2)關聯企業提供給生產企業的商品或勞務按最低價格。如果按獨立企業之問的業務往來定價,也會使其成本和費用降不下來。當然,這個最低價格也小能沒有限度,必須符合稅法的有關規定,否則,稅務部門.可以啟動反避稅予以制裁。(3)生產企業的無效閑暇資產盡可能轉移給關聯企業。無效閑暇資產必然會帶來費用的攤銷和損失,加重生產企業的負擔,需要由生產企業轉出到總部企業或銷售企業等關聯企業去。(4)把供應業務轉移到銷售企業,降低生產企業的采購成本。企業在采購供應過程中,會發生采購費用,如運輸費、裝卸費、旅差費、倉儲費、保險費等,還會發生采購過程中的物料損失。把對外采購業務由生產企業轉移到銷售企業后,這部分費用和損失就體現在銷售企業里,然后,銷售企業再按不包括采購費用和損失的成本價格把原材料銷售給生產企業,采購費用和損失作銷售企業的期間費用列支。通過這樣的籌劃,生產企業的原材料成本也可以達到最低,也沒有違反稅法的有關規定,稅務部門也不能采取反避稅措施。3.2.減少或延遲應稅銷售的籌劃。《消費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里規定,消費稅納稅義務發生的時間,以貨款結算方式分別確定,具體為:當納稅人銷售應稅消費品時,(1) 采取賒銷或分期收款方式的,為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當天;(2)采取預收貨款方式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的,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4)采取其他結算方式的,為收訖銷售款或取得索取銷售款憑據的當天。納稅義務發生的時問即銷售確認的時間因結算方式的不同而不同,因此在銷售實現時間上可以進行籌劃。但需要進行事前籌劃,如果在已經發生業務的情況下再來隱瞞或延遲確認收入,將被確認為偷稅或逃稅。 對于一般的經銷商,盡量采用先收款后發貨的結算方式,按規定應該在貨物發出時確認銷售,在貨物未發出以前,包含稅款的總價款已經收妥,實際上取得了稅款部分的資金時間價值。對于一些實力強、信用好的經銷商,有時從做大銷售的角度考慮,需要適當地給予賒銷,但按規定應在合同約定的時問或開出發票的時問確認銷售。因此,企業合同約定的時間應該在收款時問之后或同步,盡量避免提前開票,以免在未收妥包含稅款的總價款之前納稅,形成墊付稅款的損失。 此外,外地倉庫權屬的問題也是消費稅籌劃所必須加以研究的。白酒企業為及時滿足全國市場銷售的需要,通常在企業所在城市之外的一些中心城市設立中轉倉庫。外地的中轉倉庫應收歸白酒生產企業所有和管理,這樣,生產企業在對外地倉庫轉移產品時,所有權沒有發生轉移,經過報告當地稅務部門批準,可以不作銷售處理,自然就不必計算和繳納消費稅。在會計方面,通過“發出商品”科目核算,延遲確認銷售,延遲納稅。3.3產業鏈整合的籌劃 白酒企業的生產一般需要經過基酒、勾兌、包裝三個環節。隨著專業化分工與協作的發展,有的白酒企業專門負責基酒生產,有的則專門側重于勾兌和包裝。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酒類產品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1]84號)第五條規定:停止執行外購或委托加工已稅酒和酒精生產的酒已納稅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繳稅款準予抵扣政策。這一規定在2001年開始實施,對白酒行業內的專業化分工與協作沖擊很大。 針對這個政策,白酒企業需要對產業鏈進行整合,以應對可能增加的稅收負擔。操作模式是:通過收購或兼并基酒生產企業,將可能存在的白酒多個生產環節整合成為一個環節,避免重復征收消費稅;對于被收購或被兼并的企業,不能再以獨立法人的身份出現,否則,避免不了重復征收消費稅。實踐中,白酒企業或多或少都需要外購一些基酒,有的用作調味酒,因用量不大,稅收對成本影明不大;有的用作原料酒,因用量很大,稅收對成本影明也就很大,就需要考慮這種操作模式。當然,走收購和兼并之路有風險,也有成本,特別是前期投入非常大。企業需要綜合分析,從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角度進行決策,而不能僅僅考慮稅收問題。3.4調整產品結構的籌劃 白酒企業的消費稅實行按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復合計稅的方式征收,實際上是鼓勵白酒走向高檔化、優質化,這主要體現在從量計征方面。我們可以通過一個簡單的例子來比較從量計征給高檔酒和低檔酒的壓力。如甲乙兩瓶同樣是0. 5 kg的白酒,甲定價為100元(小含稅價),從量計征部分帶來的稅負僅僅只有0.5/100=0.5% ;乙定價為5元(小含稅價),從量計征部分帶來的稅負就有0.5/5=10%兩者相差20倍。對于低檔白酒,其利潤率本來就很低,增加10%的稅負,只能是虧損。而高檔酒的利潤率本來就大,增加0. !i/o的稅負對其影明非常小。這個例子說明,從量計征消費稅對低檔白酒的影明很大,但對高檔白酒的影響卻是微乎其微的。囚此,這個政策的導向就是鼓勵白酒走向高檔化。茅臺五糧液瀘州老窖等白酒企業以高檔白酒為主,近幾年得到了很大的發展;而酒鬼酒公司在近幾年產品由高檔向中低檔發展,稅負的增加使企業的盈利能力下降,企業的發展陷入困境。所以,白酒企業需要順應政策導向,調整產品結構,提高高檔價位白酒的產銷比例。(四).白酒企業消費稅的籌劃風險與對策4.1白酒企業消費稅籌劃存在的風險 納稅籌劃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風險性,白酒企業開展消費稅的納稅籌劃時,主要風險有:4.1.1消費稅減少帶來其他稅的增加。對消費稅進行納稅籌劃的結果,通常是消費稅稅負的減輕,但可能影響到其他一個或多個稅種的稅負變化,總體的稅負可能增加,導致籌劃的失敗。比如,降低計稅價格規避消費稅時,利潤由生產企業轉移到銷售企業,在生產企業虧損的情況下進行這樣的操作,生產企業減少的消費稅及兩稅附加小于銷售企業增加的企業所得稅,合并后企業總體的稅收卻增加了,納稅籌劃的目的并沒有達到。4.1.2消費稅的減少帶來非稅收益的減少。納稅籌劃總是需要付出籌劃成本的,比如:聘請專業人員制定籌劃方案支出代理費,企業內部籌劃人員的人工費,對組織機構方面的調整帶來的其他費用的增加,籌劃方案涉及企業的上下游客戶,可能影響收入等等。收入減少、費用增加,帶來企業非稅經濟利益的減少,當減少的利益大于納稅籌劃帶來的利益時,納稅籌劃方案也是不可取的。41. 3稅收法律政策的“度”很難把握納稅籌劃必須在法律政策的框架內運行,具有非違法性,否則,就不是納稅籌劃了。在理淪上,納稅籌劃,偷逃稅顯然涵義不同,能夠進行區別,但在實踐中要分辨某一行為究竟是不違法的納稅籌劃還是違法的偷逃稅卻非常困難,一般由稅務部門來認定和判斷。稅務部門的認定和判斷又隨主觀,;客觀條件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結論。實際上,納稅籌劃和偷逃稅有時候就差一步之遙,如果“度”把握不當,納稅籌劃就可能接近或變成了偷逃稅。4. 1. 4稅負減幅過大會導致稅務部門的反避稅。白酒企業開展消費稅的納稅籌劃,肯定會引起稅收減少,當減少幅度過大時,會引起稅務部門的關注。特別是在稅務部門不能完成征收任務時,更是要專門分析和研究稅收減少的原因,并采取相應的對策和措施。稅務部門對于非正常情況下大幅度減少稅收的納稅籌劃行為,可以不予認同。并通過反避稅措施要求的納稅籌劃。企業進行更正補繳稅款,甚至作為偷稅或惡意避稅而加以查處,導致企業納稅籌劃失敗。4. 2白酒企業消費稅納稅籌劃的風險防范對策4. 2, 1注重納稅籌劃方案的綜合性。納稅籌劃首光應著眼于整體稅負的降低,而不僅僅是消費稅稅負的降低。既要考慮消費稅的籌劃收益,也要考慮多稅種之問的利益抵消因素。其次,稅收利益也有成本效益問題,必須是稅收收益大于籌劃成本或費用“只有當納稅籌劃方案的成本和損失小于所得的利益時,該項籌劃方案才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其次,稅收利益顯然是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濟利益,但不是企業的全部經濟利益。稅收的減少并不等于企業整體利益的增加,如果有多種方案可供選擇,最優方案應該是整體利益最大的方案,而不是稅負最小的方案。4. 2, 2密切注視稅法的變動。在運用納稅籌劃策略的過程中,白酒企業除了要了解各種決策因適用已有法律的不同而產生的法律效果或安全程度有異之外,還必須注意稅法的變動稅法是調整國家,;納稅人稅收分配關系的主要法律規范,“它常隨經濟情況的變動或為配合某項政策的需要而修正,修正次數較其他法律要頻繁得多”。一般來說,稅法的利益完善總是在避稅和反避稅的多次較量中逐漸完成的。因此,納稅籌劃時,對于稅法修正的趨勢和內容,必須加以密切注意并適時對籌劃方案做出調整,以使自己的行為不違法。4.2,3逐步推進納稅籌劃。納稅籌劃方案的實施通常會減少企業的納稅,相應減少國家的稅收。如果幅度太大,就會適得其反,不僅得不到籌劃收益,可能受到反避稅制裁,甚至作為偷稅等處理。因此,納稅籌劃適宜逐步推進,不要奢望“一口吃成一個大胖子”。比如,在規避消費稅的籌劃時,對于關聯計稅價格的確定,可以每年降低一點,通過一段時問以后,把計稅價格下降到相對比較合理的水平;或者在業務增長比較快的時候,適當加大避稅籌劃的力度,在保持稅收總額增長的前提下,使稅收增民低于業務的增長幅度。這樣,稅務人員不容易察覺企業的避稅,即使察覺了,也不會很反感,甚至支持企業。4.2,4多與稅務部門溝通交流,爭取理解支持。同稅務人員交好對于企業有特別的意義,這種意義根植于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在執法中的“自由裁量權”—‘在稅法尚無力顧及的地方、在稅法規定偏于原則性的領域、在稅法規定有一定彈性幅度的區問,稅務人員有他特定的場合下的管理威嚴”。貼近這種威嚴并謀求這種威嚴能為我所用,是企業必須想到和規避風險的重要舉措。實際工作中,稅務人員的素質也是參差不齊的,客觀上為稅收政策執行偏差提供了能性,也就是說,即使是合法的納稅籌劃行為,結果也可能因為稅務執法偏差而導致納稅籌劃方案或者在實施中根本行不通;或者被視為偷稅或惡意避稅而加以查處,產生納稅籌劃失敗的風險。

9,白酒會計涉及的稅務問題

A給B生產加工消費品白酒A要交消費稅,增值稅消費稅額=[(加工費+倉儲費)/(1-消費稅率)]*消費稅率增值稅額=(加工費+倉儲費+消費稅額)*17%B收回產品直接對外銷售,由A代扣代繳的消費稅計入商品成本,交納增值稅=售價*17%這個由于AB是兩個獨立核算的公司法人,沒有什么可避稅的如果A和B屬于C集團的分公司的話,可以采用合并交納所得稅是可以合法避稅的,增值稅可以對開發票抵扣,但消費稅用于直接出售是無法避稅的
你好!老老實實遵守國家法律吧!別想歪點子了,被抓就后悔了,逃稅可不行哦希望對你有所幫助,望采納。

10,請高人提供一些制酒業的相關稅務知識或帳務處理注意事項

  1.對白酒實行從價和從量相結合的計稅方法,維持現行的對糧食類白酒按  出廠價依25%稅率、對薯類白酒按出廠價依15%稅率從價征收消費稅辦法不變的前  提下,再對每斤白酒按0.5元從量征收一道消費稅;取消現行的以外購勾兌生產  酒的企業可以扣除其購進酒已納消費稅的抵扣政策。  2.適當調整啤酒的單位稅額,按照產品的出廠價劃分為兩檔定額稅率:每  噸啤酒出廠價在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稅)以上的,單位稅額為250元/噸  ;每噸啤酒出廠價在3000元以下的,單位稅額為220元/噸。  酒類消費稅的調整,是國家運用行政手段對經濟生產進行政策導向的直接體  現,對涉及到的白酒和啤酒行業及行業內企業的發展,起到了或限制、或調整的  作用。了解消費稅的涵義與作用,以及消費稅調整對酒類行業和相關上市公司的  影響,有助于把握酒類行業在我國的發展動向,以及更深層次認知酒類上市公司  的投資價值。  第一部分 消費稅簡要釋義  消費稅是1994年稅制改革在流轉稅制中新設置的一個稅種,在普遍征收增值  稅的基礎上,選擇少數消費品再征一道消費稅。消費稅屬于價內稅,在產品的生  產、委托加工和進口環節繳納,在此后的批發、零售等環節不再繳納消費稅,稅  款最終由消費者承擔。根據稅制設計,征收消費稅的產品原來是征收產品稅或增  值稅的,現改為征收增值稅后,這些產品的原稅負有較大幅度的下降,為了不因  稅負下降造成財政收入減收,需要將稅負下降的部分通過再征一道消費稅予以彌  補。開征消費稅屬于新老稅制收入的轉換,征收消費稅的消費品雖然還要征收增  值稅,但基本上維持了改革前的稅負水平,因此對少數消費品征收消費稅不應成  為物價上漲的因素。  消費稅征稅方法分兩種:從價定率和從量定額。除了黃酒、啤酒、汽油、柴  油四種產品實行從量計征外,其余應稅消費品均為從價征收。具體到酒類行業的  計征稅率如下:黃酒240元/噸,啤酒220元/噸,糧食白酒為出廠價的25%,薯類  白酒為出廠價的15%,其他酒為出廠價的10%。其中黃酒和啤酒之所以按銷售量而  不是按價格來計稅,是考慮到其社會用量較大,按銷售數量計稅方法簡便易行,  且稅款征收多少,只與數量有關,而與價格高低無關。  最新的調整細則對啤酒在從量計征的基礎上又劃分為兩個檔次,添加了從價  征稅的限制:每噸出廠價≥3000元的,則稅率為250元/噸;每噸出廠價在3000元  以下的,稅率保持不變為220元/噸。也就是說對定價在中高檔層次的啤酒企業,  比如青島啤酒,是個不利因素。  原消費稅法對利用外購的已稅酒和酒精生產的酒(包括以外購已稅白酒加漿  降度,用外購已稅的不同品種的白酒勾兌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對外購已稅白酒  進行調香、調味以及外購散裝白酒裝瓶出售等),在計稅時準予扣除外購應稅消  費品已納的消費稅稅款。而最新調整后的規則取消了這一條,也就是說,以生產  白酒散酒為主的企業,由于購進酒再生產不能抵扣消費稅,產品在價格上的競爭  力將被大大削弱。那些缺乏必要生產規模的中小型白酒生產企業,本身欠缺良好  的生產設備和優質的原料及工藝技術基礎,經營依賴于快速勾兌外購酒再拿到市  場售賣的方式,沒有自己的產品品牌,靠廉價去爭奪市場份額。因此,這部分企  業賴以生存的價格優勢一旦受到致命打擊,銷售市場占有率預期大幅下降,企業  經營將無可避免地立于危墻之下。這其實也正是國家出臺新的消費稅則目的所在  :清理淘汰劣勢小白酒企業,提高行業集中度,促進大型企業的生產規模化。  征收消費稅的主要目的是為了調節產品結構,引導社會消費方向,保證國家  財政收入。這次調整消費稅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對白酒加征一道稅,取消外購  白酒可抵扣的優惠政策,以及對中高檔啤酒從價計征,正是這一功能的本質體現  。  第二部分 新稅收政策對白酒行業的影響  一、 國家調控白酒消費稅的意圖與效果  1.行業現狀與政策目的  市場供求定律表明,價格具有彈性時,供給與需求將趨于一致,也就是達到  “市場出清”(Market Clear)狀態。但國內白酒市場的現狀卻是:一方面競爭激  烈,需求下降并趨于飽和;另一方面行業內大量小規模、低產能、結構分散的中  小企業,不斷制造著產出。2000年全國白酒產量476.11萬噸,雖然比96年最高峰  的801.3萬噸已減少幾乎一半,但據白酒專業協會會長沈怡方判斷,全國白酒產  量要壓到350萬噸左右才能基本保持產銷平衡。據統計,2000年度國有及銷售收  入500萬元以上的非國有企業為1286家,在這1000多家比較有規模的白酒企業中  ,利稅排前20名的企業掌握著全行業大部分的產量、銷售收入以及利潤;而同一  時間,全國實際生產白酒的工廠達到37000多家。換言之,絕大多數的地方小酒  廠制造著無效的產出。  短缺經濟結束,企業競爭由原來搶占新的市場空間變為對現有市場份額的爭  奪,大企業因具備規模化產銷和多元化經營的特點,比中小企業更具競爭比較優  勢,此時應該出現企業快速兩極分化,生產能力向少數優勢企業集中的趨勢。但  我國白酒業的實際情況是:市場淘汰機制失效,許多缺乏競爭力的企業并不退出  ;在地方保護主義下,大量中小酒廠不計成本、不計虧損照樣維持運轉,長期用  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產品;其他企業被迫隨之降價,導致行業生產秩序混亂,整  體經濟效益下降。  根據產業經濟學的觀點,就白酒行業而言,雖然其技術和產品本身并不是新  技術新產品,現有生產能力總體上也過剩,但只要優勢企業更有效率,就不應該  限制有競爭力的企業擴大規模,而應該切實建立優勝劣汰機制,加速淘汰沒有競  爭力的企業,這正是國家調整白酒行業消費稅的目的之一。  出臺新稅率更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追回流失的稅收。由于市場遲遲不能完成  白酒業的優勝劣汰,國家主管部門已經對此失去了耐性,政策調控被逼到前臺。  財政部透露,國家對白酒企業消費稅的法定稅率是25%或15%,但在各地實際執行  中,僅維持在7%左右;33%的所得稅被地方財政修改為15%;更主要的是,對小酒  廠的情況很難掌握,低廉的成本使小酒廠成了地方財政的救命稻草。  調整前的白酒消費稅辦法是從價計征的,并且只在生產環節征收,這樣導致  白酒企業采用轉移定價的方法來規避納稅。白酒企業常通過設立自己的銷售公司  、關聯公司以及加大包裝物等手段調低白酒在出廠環節的價格,從而達到減少繳  納消費稅的目的。新復合計稅方法將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這一現象的發生。  企業如何通過轉讓定價達到避稅的目的呢?舉例來說,一家白酒生產企業,  在各個省市建立自己的銷售公司,它們都實行獨立核算。假設該企業向自己的銷  售公司提供的產品價格每瓶為20元,而市場上其它酒廠向沒有關聯關系的經銷商  提供的類似產品價格,平均每瓶為24元左右。由于酒類消費稅在生產環節征收,  以25%稅率計算,該白酒企業繳納的消費稅每瓶為5元,其他酒廠繳納的為6元。  該企業通過向銷售公司低價銷售,少繳了消費稅,至于銷售公司因進貨成本低而  在市場銷售上多獲的利潤,可通過其它方式返還給白酒生產企業。  2.新政策對白酒市場的沖擊  以2000年白酒行業產量粗略估算,新政策執行后白酒企業僅在生產環節按量  增繳的消費稅額約為50億元人民幣,再加上取消抵扣優惠的影響,財政部估計將  收回80億元的稅收。  以國有企業和銷售收入在500萬元以上的非國有企業過去3年的經營數據為取  樣對象,對消費稅的實施將給市場帶來怎樣的影響作一分析。選擇這些企業作為  樣本是因為它們集中了大部分的行業資源和優勢,代表了行業的生產能力及未來  發展趨勢。  年度 企業數(家) 銷量(萬噸) 每噸酒售價(元) 利潤(億元) 銷售利潤率(%)  1998 1428 557.62 8539.69 33.08 6.94  1999 1334 489.30 10330.00 41.18 8.15  2000 1286 466.30 11006.86 43.27 8.43  數據來源:《中國酒》雜志2001年第3期  按每斤白酒0.5元即每噸1000元的消費稅率計,并根據正常、嚴格的征稅假  設推算,過去3年分別增加55.76億元、48.93億元和46.63億元的消費稅賦,如此  一來,這些規模較大的白酒企業實現的總體利潤將成為負數,也就是說過去的凈  利潤還不足以繳納新征的消費稅,相應的銷售利潤率也變成負值。再從收入/成  本角度分析,從量征收每斤0.5元的消費稅影響三年度成本上升的比例分別為  11.71%、9.68%和9.85%。在2000 年度1286家大型白酒企業中,虧損面已達  23.95%,全國3萬多家白酒廠中微利和虧損的企業有多少可想而知;同樣地,根  據上面分析,消費稅的調整已給大型白酒廠家帶來了巨大的沖擊;對整個白酒行  業來說更是一次重創,很大一部分白酒企業將由微利走向虧損,虧損走向巨額虧  損,整體白酒行業盈利能力大幅下降。  新政策將對生產低檔酒的中小企業產生致命打擊,逐步被淘汰。對生產中高  檔酒為主的名牌企業而言則是一柄雙刃劍:短期而言,企業業績有所下降;長期  而言,低檔白酒企業被淘汰后,在白酒需求總量相對穩定之下,中高檔企業的產  品市場占有率迅速擴大,促進白酒生產向其集中。  二、 消費稅調整對白酒企業的影響及相關應對措施  1.從量征稅的影響  每斤白酒加多0.5元的消費稅后,首當其沖的是以低檔酒生產為主的白酒企  業,因為從量計征消費稅會使低檔白酒成本增幅較大。  比如以中低檔酒為主的沱牌曲酒,2000年白酒銷量僅次于五糧液,但由于其  產品結構中以低附加值的產品為主,沱牌系列中一半的銷量是10元以下的產品,  所以14.3萬噸的銷量只賺回1.064億元的凈利潤,平均每斤酒利潤只有0.37元,  還不足0.5元。如果沱牌不改變經營方針,新政策實施后須增繳消費稅1.43元,  倒貼4000萬元;如果年報上披露的2001年銷售目標18萬噸順利實現,則意味著公  司要在原來基礎上多支付1.8億元的稅費。基于斤酒的平均銷售毛利相對較低,  從量征收的消費稅已經足以抵消其對利潤的貢獻,并且低附加值產品具有利潤并  不隨銷量增長而成倍擴張的特點,因此沱牌公司非常可能步入虧損行列。  而去年凈利潤為1273萬元的山西汾酒,在產量不變的情況下將增繳1150萬元  消費稅,在新政策下幾乎無利潤可言,更何況山西汾酒有此凈利潤并不全是經營  性的成果,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會計處理方法變更帶來的增值。竹葉青酒自從適用  消費稅率從10%提到25%,從享受國酒待遇變為一般保健酒地位以后基本就不賺錢  了;從量增加消費稅將加速“利轉稅”的結果,經營毫無效用。主導產品汾酒這  些年來都是以低價位、大批量的方式經營的,以量計征消費稅后單瓶在20元以下  的產品將出現深度虧損,無法經營。  川酒是我國白酒行業的一面旗幟,以它為分析對象可起到“管中窺豹”的作  用,四川省的白酒上市公司所受影響見下表,取樣區間為2000年度。  公司 增加的 2000年 2000年 2000年收 2000年  消費稅 凈利潤 每股收益 實際每股 增繳消費  名稱 (萬元) 將減少 將減少 收益(元) 費稅后的  (萬元) (萬元) 每股收益(元)  五糧液 15000 12750 0.25 1.60 1.35  瀘州老窖 3000 2550 0.05 0.34 0.29  全興股份 5000 4250 0.10 0.439 0.339  沱牌曲酒14300 12200 0.36 0.316 -0.044  注: ① 2000年實際發生數據來源為各公司2000年報  ② 增加的消費稅以2000年銷量為基數,按每噸1000元的比例計算  ③ 剔除15%所得稅的影響后,“凈利潤減少額”=增加的消費稅額×85%,  低價酒受的致命打擊從以上分析可明顯看出,比如沱牌,凈利潤下降的1.22  億元已超過去年實現的凈利潤1.064億元。目前國內大大小小的酒廠有3萬多家,  多數以生產低檔酒為主,許多低檔白酒每瓶利潤也僅在0.5元左右,而且很多廠  的經營實力與沱牌不是同一層面,因此更無能為力去抵擋調稅后的沖擊。  山東酒系是川酒之外的第二大集團軍,96年的秦池標王帶起了一個魯酒轟轟  烈烈的時代。近幾年來魯酒聲勢雖有所滑落,但靠過去的品牌和現在的價格優在  中小城市和農村地區占據了相當的市場份額,基本做到產銷平衡。新政策將給以  中低檔酒為主的魯酒帶來怎樣的影響呢?以下是兩個較有代表性的山東酒廠的例  子。  孔府家集團作為全國首家推出低度酒的大型白酒企業,以薄利多銷為原則,  主要生產低價大眾酒。2000年該企業實現銷量1.48萬噸,其中價格在10元左右的  低檔酒1.1萬噸,每斤酒利潤0.06元;20元左右的中檔酒銷量3610噸,每斤酒利  潤0.23元;中低檔酒的合計銷量占總銷量98.99%,平均每斤凈利潤僅為0.11元。  每斤白酒除了增加0.5元的消費稅外,還要再增加消費稅的附加稅如城建稅和教  育費附加0.05元,以去年產量計算,稅負將增加1628萬元,而去年該企業利潤僅  為400萬元,粗略計算將由此虧損1228萬元。  心酒集團所受影響更為明顯。心酒這幾年主要面向農村市場,在價格上、包  裝上、促銷上很受農民歡迎。去年銷量2萬多噸,主要是10元以下的低檔酒,基  本上沒有利潤。去年上交稅收1200萬元,實行新的稅收政策后,全年將虧損2000  多萬元。  2. 取消現行的“外購酒已納消費稅可以抵扣”政策后的影響  白酒企業通常的產銷模式為:以自有基酒和部分外購基酒生產成品酒,然后  將成品酒批發給下屬銷售公司,再由銷售公司賣給各地經銷商。在這一過程中,  應交的消費稅為生產環節的銷售收入(即批發給下屬銷售公司的銷售收入)乘以  25%(糧食類)或15%(薯類)再扣除其外購基酒已納消費稅。新政策實施后外購  基酒已納的消費稅就不能再抵扣了。  以五糧液為例,2000年度向關聯單位五糧液酒廠購買的基酒及原酒共計5.22  億元,這部分消費稅不能抵扣后,上市公司將增納消費稅1.305億元(5.22×25%  )。扣除15%所得稅影響后,公司凈利潤將因此再下降1.11億元,每股收益減少  0.22元;加上前面從量征稅的影響,公司每股收益總計將下降0.47元,下降幅度  高達31%。上市公司中除了五糧液之外,受影響最大的是古井貢,該公司去年外  購了1.5萬噸的食用酒精。  外購基酒或干脆OEM貼牌生產,已是白酒行內公開的秘密了。山東秦池神話  的破滅源于97年北京《經濟參考報》的一則關于“秦池白酒是用川酒勾兌”的系  列報道,四川的邛崍是全國各地酒廠的“幕后英雄”。秦池每年的原酒生產能力  只有3000噸左右,他們從四川收購大量的散酒,再加上本廠的原酒、酒精,勾兌  成低度酒,然后以“秦池古酒”、“秦池特曲”等品牌銷往全國市場。秦池代表  了大部分山東白酒的狀況,進一步,更代表了全國各地酒廠的狀況。據不完全統  計,目前邛酒已替新疆、黑龍江、甘肅、內蒙等多家企業生產OEM散酒,直接就  地裝瓶出廠的已有20多個品牌,按照目前的勢頭發展下去,5年后中國白酒三成  左右可能出自邛崍。如果各地酒廠嚴格按照新政策交稅的話,“外購酒已繳消費  稅不能抵扣”的措施將給它們帶來相當大程度的沖擊。  3.白酒企業如何應對?  面對迫在眉睫的甚至威脅到生存的新政策,白酒企業可以做的事情不外乎以  下三種:  (1) 調整產品結構,加大中高檔產品的開發銷售  按照上述分析,在消費稅調整中受沖擊最大的就是低檔酒,要消化新政策的  負面影響就必須提高產品銷售毛利率,因此要么是提高產品售價,要么升級換代  。提價要考慮消費者的承受能力,目前售價10元以下的低檔酒的提價空間其實非  常小。因此白酒企業今后競爭的突破口應該是努力擴大生產規模以降低成本,增  加中高檔酒的產銷比重,以品牌效應去開發和占有市場。  該方式比較適用于大型和名牌企業,主要通過提高中高檔酒比重,降低營銷  費用來緩解政策變動的沖擊。五糧液在目前產量下全面提高中高檔酒比重;春節  后,200元的五糧液牌白酒已經連續兩次漲價,漲幅20元,用意在于確立品牌創  造財富的核心競爭力。全興推出號稱最貴的白酒“水井坊”,瀘州老窖推出國窖  酒,紛紛進軍中高檔市場。  (2) 生產領域轉型重組  該方式比較適用于中小企業。與大型名牌企業相比,由于生產線投資以及品  牌渠道等無形資產投資較少,退出壁壘小,因此中小企業向生物制藥和果酒等領  域拓展就相對容易了。 寧城老窖董秘稱,該公司上市以后其實再沒有提高過產  量了,并承認生物科技是公司未來利潤的支撐點。在今年初的公告中,寧城老窖  將募集的資金投向了兩大項目:家畜胚胎生物工程和特色牛肉加工,公司從白酒  業突入生物工程產業已基本定局。古井貢控股了北京金盛怡科技公司,并投入了  上海凱賽生物技術公司,資本運作和生物科技將是古井貢的重要來源。伊力特公  告變更2億多的資金投向,新增保健飲品、水泥銷售等。經統計近半年的公告,  白酒上市公司投向其它領域的資金高達50億元左右。沱牌曲酒與上海復旦大學合  作生產生物藥品和保健制品。  投資生物科技是白酒上市公司最主要的方向,這固然是因為在股市上是個不  錯的概念,但帶來的技術上升級的意義更大一些,而不只是簡單的產業多元化。  釀酒的傳統發酵產業、新型發酵產業、現代生物產業本來就是同一基礎的三個層  面,如果轉型是確有其事的話,酒企業走的方向正是借自身優勢向現代生物產業  領域過渡。釀酒業屬于發酵工業,與生物工程有相通之處,具有技術人才的相對  優勢。釀酒副產品是上佳的種畜飼料,產業鏈延伸使白酒企業向生物基因產業發  展具備了必然性與可能性。  (3) 合理避稅方式  白酒企業可以通過收購上游基酒或原酒生產廠家來避免兩個環節征稅,消除  “外購酒已納消費稅不能抵扣”的影響,這里面應用了科斯的“交易費用決定企  業規模”的學說。比如五糧液用所屬塑料瓶蓋廠置換集團公司的5個基酒車間。  古井貢也擬收購一個年產3萬噸的食用酒精廠,減少原料流通環節。  在消除“從量計征”的影響方面,如前論述,上市公司設立銷售公司的做法  仍屬于合法避稅的范疇。  三、新政策的“公平與效率”問題  國家實施新政策的意圖非常明顯,就是要淘汰一大批不產生實際效用的中小  白酒企業,提高行業集中度,規范行業生產秩序。但擔心就在于白酒企業之間實  際稅負不公平,不能一把尺子,這也是“中國特色”。對于上萬家小型白酒企業  來說,由于受地方保護主義等種種原因,存在不同程度沒有如實申報納稅的現象  ,導致企業不能在同一起跑線上競爭,使國有大中型白酒企業處在不平等的競爭  條件下。  很多小酒廠本身經營已經很不規范,有的是兩本帳;有的是把偽劣產品拿到  市場上賣,以次充好;有的是私人作坊,根本沒經過正規的工商登記注冊;還有  的沒有必要的生產工序,靠買賣酒精勾兌白酒。私營中小型白酒企業在經營各環  節、財務核算等方面都難以控制。如果新政策對這些白酒企業難以起到限制作用  的話,將不利于整個行業的發展,也和當初的出發點南轅北轍了。  新政策要打擊的就應該是上面所講的這些企業,但如果白酒市場經濟秩序不  深入有效地整頓規范的話,實際上受罪的是那些各項管理都比較規范,但產品和  企業實力處于行業排名中流的中型國營企業,上市公司的例子有山西汾酒、沱牌  曲酒等。這其實是消費稅調整工作中的最大難度和重點所在,是白酒行業整頓清  理的關鍵之處。  四、值得注意的一些上市公司  從長遠看,白酒行業的總體產量會因新稅收政策進一步萎縮,但中高檔酒份  額會提高。從競爭態勢看,白酒企業多為國有企業,體制改革和業務重組面臨重  重困難,因此白酒上市公司處于相對優勢的地位。上市公司在證券市場上因利乘  便,有充足的現金流,對實施收購重組、戰略轉移等行動有較好的比較優勢。  各個上市公司具體所受的沖擊程度不同,從從量加收的消費稅額看,五糧液  和沱牌曲酒銷量最多,因此受影響的絕對額最大;從所增加的消費稅額占公司凈  利潤的比重看,沱牌曲酒和山西汾酒受影響最大,其比重分別高達135%和90%;  從外購酒已繳消費稅不能抵扣看,五糧液和古井貢受影響最大。  簡單來說,五糧液、全興、湘酒鬼屬于中高檔酒企業,產品結構合理完善。  比如湘酒鬼,其產品以中高檔為主,稅收政策調整對生產成本的影響很小,同時  其生產能力完全能滿足銷售,不存在外購基酒情況。低檔酒和外購基酒生產企業  被進一步打壓,對這樣類型的企業來說實質上是利好,其發展空間將更進一步打  開。 轉型的企業可以留意寧城老窖和伊力特,它們的共同特點是地域偏遠,有  少數民族概念,并且在切入生物工程和其他領域方面已經真正貫徹開展起來了。  而由于消費稅調整以致被逼上梁山的公司要重點關注沱牌曲酒和山西汾酒。  經過前文詳細分析,這兩家企業是白酒上市公司里處境最困難的,“置之死地而  后生”可以用來很貼切地形容它們。沱牌曲酒很早就公告與上海復旦大學合作的  事宜,并且四川的白酒再怎么困難也還是占有一定的市場份額的。現在焦點在山  西汾酒上了,汾酒屬于清香型的白酒,與四川濃香型白酒不一樣,消費口味的特  定性較強,出了山西就賣得不怎么好。消費稅的調整對該公司的打擊是致命的,  再不想方法進行重組或引入優質資產的話,“白酒上市公司無一虧損”的神話將  被毫無懸念地打破。君子不立危墻之下,企業背水一戰所釋放出來的能量將是非  常巨大的。該公司已經在洽談引入生物工程及國有股減持的事宜,需密切留意其  資產置換和重組的進展。  第三部分 新稅收政策對啤酒行業的影響  此次對啤酒稅額只作了適當調整,按照產品的出廠價格劃分了兩個檔次的額  定稅率,由統一的“220元/噸”變成了以出廠價3000元/噸為界:3000元/噸以下  的,依然是老稅額,所征消費稅為220元/噸;出廠價是3000元/噸(含3000元/噸  ,不含增值稅)以上的,每噸消費稅增加至250元/噸。  也就是說中高價啤酒每噸多收30元,啤酒價格會不會因此抬高呢?這種擔心  是多余的,因為稅收實際增加并不多,折算下來每斤只增加1到2分錢,啤酒廠家  完全可以消化。啤酒上市公司里燕京和青島啤酒是兩大龍頭,其中燕啤走的是中  低價路線而青啤是高檔路線。燕京公司已經形成了寶塔型的產品結構,占15%份  額的中高檔啤酒完全可以通過對總成本的控制,更多地依靠市場來定價。  我國目前對啤酒業征收消費稅采用從量定額的辦法:稅額與銷售數量成正比  ;單位課稅對象的消費稅額與銷售額成反比,銷售額提高,若消費稅額不變則稅  負相對減輕。我國確定使用從量定額稅率的一個重要條件是某種產品的價格差異  不大,但事實上目前優質高檔酒和普通低檔啤酒在價格上相差較大。這次稅收調  整實際上應該是94年稅制改革的一個延續,拉開了低檔和中高檔啤酒的稅收界限  。

11,消費稅怎樣合法避稅 一定要合法的

消費稅 在三個環節征稅 進口環節、生產環節、銷售環節。其中在生產環節的消費稅是可以合法避稅的。 如生產白酒的企業,白酒有從價稅,也就說你對外銷售的價格越高繳納消費稅越多。所以,可以自己在設立一個銷售公司,把酒廠所生產的白酒已低價銷售給自己的銷售公司,在有銷售公司對外銷售,這樣可以減少繳納消費稅。但是,也要注意采用這方法一般是要和稅務局協商的,而稅務也會規定一個最低出廠價格。
畢業論文嗎,大致應該先搭建框架,再補充發揮。首先你要說明你為何選擇這個題目,有何現實意義,希望達到的目的;其次,要對消費稅作一介紹,以及你的重點范圍;再次,對目標范圍現狀作一調查分析,列舉數據,提出問題;然后針對法規政策提出避稅措施及操作方法;最后作一總結,估算你的方案能產生的價值,以及你的意見及建議。如果你對消費稅法比較了解,對消費品市場比較了解,對消費稅的存在及變革比較了解,會比較容易。

12,我是小規模納稅人生產酒類產品如何避稅

如果規模不大沒有建賬能力定額稅對你有利。
看你想要減少哪方面的稅了。企業所得稅:1、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多積累一些費用票,比如的票、文具發票、洗滌用品、復印紙、墨盒等電腦耗材等各種費用發票。盡量回避飯費、禮品這類不能全額抵稅的費用。另外對于企業正常的費用支出有許多是沒有正式發票的,只有一張收據,這樣的費用支出要盡量減少。2、工資,可以按照當地企業所得稅的計稅標準編制工資表,當然要比實際支付工資高(若超出個所稅的標準還要繳納個所稅)。另外領取工資的人員最好是具有退休證的返聘人員,這樣可以少按人數繳納殘疾人保障金(約按職工人數減退休返聘人數*400元左右)。增值稅1、在銷貨時,可以針對收現和不要正式發票的業務采取回避態度,計入往來賬,或也可不入賬處理。2、在進貨時,對于沒有正式發票的進貨,即使買票也要資金的支出有配套的發票,這樣做可以增大成本,減少毛利。以上只是一些簡單的避稅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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