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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酒消費稅是多少
二、酒及酒精 1.白酒 2.黃酒 3.啤酒 (1)甲類啤酒 (2)乙類啤酒 4.其他酒 5.酒精 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240元/噸250元/噸220元/噸10%5%

2,酒稅率是多少
酒的稅率如下:
1、白酒20%加0.5元/500克(或500毫升)。
2、黃酒240元/噸。
3、啤酒。
(1)甲類啤酒250元/噸;
(2)乙類啤酒220元/噸。
4、其他酒10%。

3,釀酒要交多少稅
增值稅17%(一般納稅人,但可抵扣進項稅),小規模納稅人3%消費稅:白酒20%,外加0.5元/斤。啤酒220/噸或250噸,黃酒240元/噸,其他酒10%
為了不值得。。

4,白酒應納稅率
(30+50)*2000*0.5/10000沒有錯啊,他除以一萬答案的單價是萬元吧,80噸就是80*2000克,他為了統一單位所以乘以2000嘛,然后160000g乘以0.5元/g得出80000元再除以10000變成8萬元。都是單位換算的問題
5,酒的稅額是多少
糧食酒:20%薯類酒:20%黃酒:240元/噸啤酒:220元/噸其他酒:10%
是3.3%
白酒原來是20% 好像漲到了40% 其他酒類:50%
國家隊與酒類產品,除了征收增值稅外,還要征收消費稅。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 白酒消費稅包括20%的從價稅率和0.5元/斤的從量稅。
6,白酒消費稅
根據《消費稅暫行條例》第七條規定: 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按照納稅人生產的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計算納稅;沒有同類消費品銷售價格的,按照組成計稅價格計算納稅。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1-比例稅率) 實行復合計稅辦法計算納稅的組成計稅價格計算公式: 組成計稅價格=(成本+利潤+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因此,白酒實行復合計稅,稅率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其組成計稅價格=[成本×(1+成本利潤率)+自產自用數量×定額稅率]÷(1-比例稅率)=[8000×(1+10%)+5×2000×0.5]÷(1-20%)=(8800+5000)÷(1-20%)=17250元應納消費稅=17250×20%)+5×2000×0.5=8450元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和完善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33號)第四條“關于調整稅目稅率”第(四)項“調整白酒稅率”規定如下: 糧食白酒、薯類白酒的比例稅率統一為20%。定額稅率為0.5元/斤(500克)或0.5元/500毫升。從量定額稅的計量單位按實際銷售商品重量確定,
7,最新的白酒消費稅稅率現在是多少
目前的白酒(包括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消費稅從價比例稅率還是20%,從量定額稅率是0.5元/500克,今年還沒見出有關于酒類消費稅稅率調整的規定。白酒消費稅新規,是指為了保稅基針對計稅價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于2009年8月1日起實施的《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規定,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70%以下的,稅務機關應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辦法》指出,上述銷售單位是指,銷售公司、購銷公司以及委托境內其他單位或個人包銷本企業生產白酒的商業機構。這些銷售公司、購銷公司是指,專門購進并銷售白酒生產企業生產的白酒,并與該白酒生產企業存在關聯性質。白酒消費稅是屬于復合計征的,白酒消費稅定額稅率為0.5元/斤,比例稅率為20%。稅費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銷售額×比例稅率+銷售數量×定額稅率白酒消費稅,是指在消費白酒的過程所征收的稅率。國家為了適當增加財政收入,完善酒產品消費稅,制定了《白酒消費稅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并在2009年7月份開始實行,屆時盡管稅率不變,但稅基改變將使白酒納稅額提高一倍。
目前的白酒(包括糧食白酒和薯類白酒)消費稅從價比例稅率還是20%,從量定額稅率是0.5元/500克,今年還沒見出有關于酒類消費稅稅率調整的規定。白酒消費稅新規,是指為了保稅基針對計稅價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于2009年8月1日起實施的《白酒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核定管理辦法(試行)》。《辦法》規定,白酒生產企業銷售給銷售單位的白酒,生產企業消費稅計稅價格低于銷售單位對外銷售價格(不含增值稅)70%以下的,稅務機關應核定消費稅最低計稅價格。 《辦法》指出,上述銷售單位是指,銷售公司、購銷公司以及委托境內其他單位或個人包銷本企業生產白酒的商業機構。這些銷售公司、購銷公司是指,專門購進并銷售白酒生產企業生產的白酒,并與該白酒生產企業存在關聯性質。